文/包子逸
有人去了某個地方,也許只是一天、兩天,也許只是一個禮拜,便聲稱自己「深深愛上這個地方」,回來後熱情地告訴還沒有經驗過這個地方的人,如果不去此地,他們肯定會後悔,因為這個地方可以提供一種難以擊敗的美好經驗。
只要擦身而過、見一次面就可以讓人愛得無法自拔之處──真的有這樣的地方嗎?我常默默地想。
一個被深深愛著的城市,也許同樣被人深深地憎惡著。
一個人需要在某個城市停留多久,才能開始看見這個城市裡確實會讓自己不愉快的角落;一個人對某個城市的熱情,到底要多熾烈才能完完全全掩蓋這個城市必有的陰險。一個人根本不可能體驗一個完整的城市。
無論怎麼努力,我們所居住過、留下足跡的城市,只能片段性地在我們眼前展開──這絕對不是我們的錯,只是人類的視野太小,在整片座標軸上,我們的腳印只是一個出奇緩慢移動的點。那麼,那些「深深愛上」某個城市的人們,愛上的僅能是某個城市代表性的零星印象,而他們之所以對這個印象深信不移,是因為他們用幻想把所有他們看不到的其餘部分都填滿了,有些細節已經超過個人想像的極限,那也沒關係,還有一廂情願的熱情當靠山。所以,與其說他們愛上的是這個真實的城市,還不如說他們愛上的是自己對這個城市的幻想。
倫敦是我第一個自助旅行的城市,還沒有到那個城市,就預先愛上了這個城市的美好。做了許多剪報,甚至自己手繪一張倫敦地圖,把街道方位還有多如繁星、「非去不可」的地方都默背下來。回來以後好像打了勝仗的小兵,覺得自己征服了一個動人的地方,它是如此可愛、如此不容錯過,和她想像的一樣。後來自己漸漸去了很多城市,漸漸發現連美好也不是一種絕對的事。每個地方都可以這麼可愛,以各種獨樹一格的方式,她對它們的愛無法比較。
情愛可以預設立場、可以一見鍾情、可以超過一個。我們需要多久的時間相處,才能發現自己曾經「深深愛上」的情人,並不是唯一的一個、不是最愛的一個,甚至根本已經沒有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