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意停辦行之多年的春安工作,並全數刪除協助維護里鄰治安的巡守隊慰問金,引發議員批評恐出現空窗期,嚴重打擊巡守隊士氣。
員警回歸常態性勤務,減少負擔,是制度改革問題,農曆年前後各十五日的春安工作,則是基於民情及事實需要。此期間,民眾返鄉、拜年或出遊頻繁,家中常唱空城,可能增加竊盜或破壞社會及住家安寧的案件。
結合警力及民眾組成的巡守隊,加強巡邏,應有預防及盡速破獲犯罪的效果。
透過警民充分合作,共同打擊犯罪,讓人民歡喜過年,怎能說廢就廢?
個人認為,春安不宜廢,但就其重點項目、勤務安排、績效考核及評比、巡守隊配合事項、隊員之獎勵、慰問或其他感謝措施等,都可檢討改善。
盡量不要增加員警負擔,減輕辦案考評壓力,適度獎賞巡守隊,讓隊員樂於服務鄰里,必能創造多贏。
貿然廢除春安專案,反而讓歹徒「有機可乘」,增加犯罪及人民受害率,既不利於治安維護,又造成民眾更多損害,弊多於利!
秀秀(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