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明昌
唐代裴鉶的小說《聶隱娘》,塑造一位武功高強、婚姻自主的女刺客。有一段說到聶隱娘與丈夫各騎著黑色與白色驢子進入許州城的北門,遇見鵲鳥在前方噪鬧,丈夫取出彈弓,引弓彈射。然而丈夫唯一的本事在於磨鏡,並無武功,對於射彈也不在行,因此射不中眼前鵲鳥。聶隱娘一見,奪下丈夫手中弓彈,一丸即擊斃鵲鳥。
裴鉶用字精確,「妻奪夫彈」,一個「奪」字,道盡聶隱娘的動作、神態乃至夫婦關係。
這個丈夫是自己選的。十歲遭一位尼師擄走,五年之間學會刺客所需的各項技能,包括速行輕功,匕首刺術,殺人的膽識,乃至為達成任務而絕情翦恩的決心。
成為成熟刺客後,尼師將隱娘還給她父母,但是父母很快發現,隱娘已不再是五年前天真的小女孩了。隱娘回家後,父親聶鋒逼問這段期間的行縱,得知十五歲的隱娘竟然已成武藝超群、殺人不手軟的刺客。加上隱娘往往入夜之後不知去向,直到天亮才回,身為大將的聶鋒竟也害怕這個十五歲的女兒,因而從此不甚憐愛。
隱娘雖然回到父母家,但再也回不去從前的自己了,沒有從前的自己,也沒有從前的家了。
隱娘只好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當磨鏡少年出現時,隱娘告訴父親:「此人可與我為夫。」儘管這個少年除了磨鏡,並無其他技能,卻給予隱娘一個家,或者說,給予隱娘一個建立家庭的機會。
小說裡,磨鏡少年沒說任何話,不明白為什麼他會答應這樁婚事。彷彿他的人生都聽任別人安排,連對婚姻大事也沒意見;小說也沒提及他們的婚後生活,也並未述及子嗣,據推論應該沒有生育。
二人如何相處,似乎也可猜想得到。婚後聶鋒為小夫妻安頓房舍,也提供豐厚的日常所需。小倆口無須為柴米油醋而煩惱。聶隱娘大概同樣經常夜半外出辦事,天明才回。丈夫是問過了?或是不敢過問?不得而知。直到二人進入許州城北門,丈夫打鵲鳥不中,「妻奪夫彈」時,才提醒我們,這個丈夫仍屬兩性關係中弱勢的一方,聶隱娘的確是這個家的主導者。
後來劉昌裔接見隱娘夫婦,隱娘夫婦棄魏博而改投陳許,所有事情的安排,也只見隱娘一人。丈夫成為隱娘的影子人物。
直到故事最後,聶隱娘要「自此尋山水訪至人」,告別劉昌裔時,並不願再帶著影子丈夫同行。她向劉昌裔「乞一虛給與其夫」,算是對丈夫的安頓,而丈夫也因而被安頓了。
唐代文學作品裡的兩性關係,女性多半較為主動,主導關係的成立、發展與結束,《聶隱娘》即是其中一例。然而,或許我們還要追問:如果隱娘不被尼師帶走訓練五年,她還會如此果決主動嗎?這個問題不會有答案的。但是我們明白,將隱娘訓練成殺人機器前,並沒問過隱娘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