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曉寧
我一直很喜歡一個裝保溫瓶的袋子。這是一位永和師姐做的袋子,外面是暗咖啡色,裡布卻是鮮亮的黃色,兩種顏色搭配得非常和諧,做工也細;如果不仔細觀察,連接縫都看不出來,任誰看了都會讚美一聲,我也因為它領受了不少朋友們羨慕的眼光。
這樣一個美麗的袋子,卻連同裡面的保溫瓶一起不見了。
那天,我去參加一個美術館的義工聯誼大會。餐後摸彩還幸運地得到了個禮物。於是手裡提著、胸前抱著一堆東西,先去簽退再去開車。
到了停車場,才發現手裡少了樣東西——我的保溫瓶。慌慌張張趕緊回會場找,竟是怎麼也找不到,只好垂頭喪氣地開車回家。
一路上,都在想我失去的袋子。搭我便車的朋友看了我的模樣,也忍不住直念:這麼快東西就不見了,真奇怪,一定是有人拿走了。
回家,告訴先生,他先是懷疑:別人用過的東西怎麼會有人要?聽到我說起那袋子,他突然恍然大悟:哦,原來是袋子漂亮,才會有人要拿。那天晚上,我就在失去心愛東西的感覺中遲遲入睡。
原本我還懷有一絲希望;撿到的人會不會送到服務台呢?可是,第二天去,並沒有任何消息。這時,朋友們一邊訝異,一邊開始給我出主意。有人建議:「妳應該請義工大隊幫妳調監視器的錄影帶,看看是誰拿走的。」有人則認為:「妳可以到留言板上留言,這樣說不定有用。」這兩個建議我都沒接受。
我心裡想的是,用這樣的方式找回東西,也未免太嚴重了吧?況且隔了一天,我也逐漸想開;事有成住壞空,就當是那個袋子與我的緣分已盡了吧?畢竟我也用了它將近一年了!至於保溫瓶,就再買一個同樣的囉!
表面說是想開了,但我發現,其實在內心深處,我並沒有完全想開。到辦公室詢問有沒有人找到我的東西時,一位美術館人員聽到我掉東西後,告訴我:「東西要自己收好啊!」這時,我竟衝了她一句:「人家丟東西已經夠難過了,你不安慰也罷,怎麼還教訓人!」讓她很不高興。
好啦,東西丟了,人也得罪了,值得嗎?事後,檢討自己:不是說有損失,就要盡量把損失降到最低嗎?我怎麼會這樣?唉,我的修養和損失控管能力都太差了!(本專欄每周二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