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巴武奇杉
農曆過年又即將到來,朋友阿強還因去年太太包給父母親及岳父母的「壓歲錢」不對等,至今仍耿耿於懷,彼此之間似乎無法化解這個紅包心結。
阿強兄弟工作及收入都很穩定,父母經營小生意,也還能應付自己的生活所需,因此,逢年過節的壓歲錢或紅包,大都「禮輕情意重」。但太太娘家則大不相同,父母收入有限,弟妹雖也有工作,但自顧不暇,給父母的紅包相對地就是個沉重的負擔。
我家情況和阿強家類似,都將壓歲錢及包紅包的事,全權交由太太決定處理,而且做法也極不對等。
過年前,我太太就先給岳母一萬元「購物金」,還替她準備好多個給孫子的紅包;過年,再給岳父母各一萬兩千元的「壓歲錢」,相較手足幾張千元鈔,真是「差很多」,婆家方面則比照我的兄弟協議辦理。
母親節及生日禮金,當然也迥然不同,太太甚至主動幫手足加碼紅包,讓岳父母誤以為孝敬不相上下。剛開始我也是「敢怒不敢言」,後來仔細想想,我們有能力多付出一點,算是一種福分吧,也就沒什麼好計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