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第二屆台中醫法論壇昨天在台中市西屯區台中榮總登場,台中市衛生局長黃美娜說,透過台中地方法院醫療糾紛調解制,讓醫療糾紛在進入司法前,多一項調解管道,訴訟期也縮短到半年內完成,有助醫病關係改善。
醫審會醫事鑑定小組統計,全國每年約有五百六十件醫療糾紛定案,平均每天有一點五名醫師被告,確定有罪占百分之零點七,平均一件案件審理平均三到五年,。台中市政府衛生局為解決醫師面臨醫療糾紛纏訟所造成醫師荒,昨天與台中地方法院合作,舉辦台中醫法論壇,邀集逾百名司法、醫學、法律、消費等代表討論醫療調解、醫事專業法庭成效、醫療風險與告知同意,及安寧療護等四大議題。
黃美娜說,醫療糾紛調解制度由醫師、法界人士共組醫法雙調解委員、八十名醫師任職顧問,醫療鑑定委由台中榮總、中國附醫、中山附醫及彰化基督教醫院等四家醫學中心擔任,鑑定報告縮短在一到兩個月提出,訴訟期也縮短到半年內完成。
黃美娜建議,民眾遇到醫療糾紛,在進入司法前,可先透過各醫療院所溝通平台,或尋求衛生局、區公所、醫師公會協商,或向台中地方法院申請醫療糾紛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