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亞裔生上周集體控告哈佛大學入學歧視,由於原告屬少數族裔,過去未涉及種族隔離的歷史,全案恐將再度引起美國憲法解釋平權的爭議。
美國高中生申請大學需要平日學術成績GPA與「學術性向測驗」(SAT)兩項標準;根據普林斯頓大學二○○九年的研究,相同的GPA下,亞裔要有一千四百六十分才有入學機會,白人為一千三百二十,拉丁裔為一千一百九十,非洲裔為一千零一十。
美國大學各族裔設有不同入學標準,導因於過去白人學生比例較高,為提升少數族裔社經地位,各校設有不同入學許可標準和獎助學金。不過這項依據「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做法,長期遭到所謂「真平等」的挑戰。
美國企業研究所(AEI)研究員莫瑞二○一二年的報告指出,美國亞裔新生比率在一九九三年達到哥倫比亞與哈佛大學的高峰,一九九五年達到康乃爾,一九九六年也分別達到布朗與耶魯大學的高峰;二○○七至二○一二年間,亞裔已占長春藤盟校學生比率的百分之十五點七。
此外,亞裔生搶進名校競爭激烈,最高與最低分僅差三點七個百分點。如今亞裔生提出法律訴訟,引起美國社會關切,美國族群議題不再僅是黑白之分,其他族裔也積極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