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現在是高二生,國三免試分發到離家二十四公里遠的高中就讀,為了讓兒子有資格住學校宿舍,還特地把兒子戶口遷到鄉下外公家。
在新生報到的最後一刻,兒子依然不聽我的規勸,堅持每天搭學生專車上下學。
我這個做爸爸的,也只有順從他的堅持。
一年級時,坐一、二、三年級學生自己承包的專車。每天只要五點四十分起床盥洗、吃早餐,搭乘六點三十分的學生專車,放學回到家,還不到六點三十分。
誰知,升上二年級,因一年級新生沒人搭乘學生專車,因此只好取消學生專車,兒子每天必須提早至五點十分起床,改搭六點的客運公車,放學回到家就七點了。
看兒子每天因趕搭公車而早起,回家後溫習功課又晚睡,於是,我又提起學校住宿一事。
只見兒子當著我和老婆的面回覆了一句話:「我可以的。」
某一日,老婆徵得兒子同意,欲翻閱生活周記看看,兒子也爽快地說:「好啊!」
事後,老婆跟我說:爾後勿在兒子面前提起學校住宿一事了。他生活周記上寫著:每天花兩個多小時搭公車,雖然辛苦。但一想到,每天早上能吃到爸爸親手現做的早餐,晚上能和家人一起吃晚餐,再辛苦也值得。
老婆說:兒子再兩年就高中畢業了,若外出讀大學、當兵、工作,你想要兒子每天再吃到你親手現做的早餐,一家人同桌吃晚餐,機會可能愈來愈少喔。
「好啦!我知道了。」我雖這麼回答老婆,心裡卻堅定告訴自己:除非是兒子受不了通車的疲累,想要住宿,否則我絕不再提起此事,我該要好好享受現在的幸福時光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