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將受僱勞工全面納入保障範圍,並適度提高給付水準;勞動部估一千零二萬名勞工受惠。
為加強保障職業災害勞工,勞動部將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從勞工保險條例抽離單獨立法;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勞動部常務次長郭芳煜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目前四人以下公司不用強制納保,適用受僱勞工約九百八十七萬人,勞工職災保險法草案擴大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勞工,約一千零二萬勞工受惠。
郭芳煜說,目前勞保職災保險費率約百分之零點二,單獨立法後,未來可能會提高到百分之零點三左右,不至於增加雇主太大負擔。至於投保薪資上限,目前為四萬三千九百元,以後可能將提高到約五萬七千八百元。
他表示,若勞工未來發生職災,請領的給付增加,雇主也可抵充,對雇主與勞工都是雙贏。
草案規定,勞工職災保險分為強制加保、自願加保及特別加保;給付種類包括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失蹤給付。保險費依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及保險費率計算,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單一費率二種,每三年調整一次。
至於保險費負擔,草案規定受僱勞工全額由雇主負擔,但透過職業工會或漁會辦理加保,無固定雇主或屬自營作業者,由被保險人與政府負擔一定比例。
另外,勞動部長陳雄文昨天表示,下周二將舉行基本工資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以訂定基本工資公式為目標,希望明年第三季前訂出基本工資公式,「訂出一個公式,或兩個公式並行,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