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紐約市的墓誌銘千奇百怪,無所不有。墓碑上的刻字,本是為了表達思念逝者的美好回憶,但有時候,墓誌銘也會產生一些奇怪或是糟糕透頂的意義。
在紐約市皇后區格蘭岱經營「路易斯紀念碑」的路易斯回憶說,「有一對母子的關係很糟。母親去世時立下遺願,禁止她兒子出席她的葬禮」。
不過兒子是這位母親的直系親屬,於是他買下墓碑,並要求在右下角刻上「RIHC」的墓誌銘。路易斯說,「他告訴我,這是他和他媽媽表達情感最常用的方式,而且對他很重要。『RIHC』的意思也就是『在天堂安息(Rest in Heaven)』。而『C』是他媽媽名字的第一個字母」。
但當墓碑完成後,逝者的律師又打來電話憤怒地說,「你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嗎?那是他們用來表達『在地獄腐爛(Rot in Hell)』的方式」。這讓路易斯哭笑不得。
大都會墓園協會的主席韋納表示,墓誌銘必須通過墓園批准,才能開始動工。墓園也有權拒絕接受某些墓誌銘。
這大概也是某些「敏感」墓誌銘被「擋駕」的原因。長島紀念碑公司的副總裁萊維指出,有的家人要求墓誌銘上面寫著:「被醫生謀殺」或「被她丈夫謀殺」。這些都是不會「過關」的碑文。
當然,有時候家庭內部也會對墓誌銘意見分歧。萊維最近的客戶是一位身體仍然矯健的八十九歲老人,他希望自己的墓誌銘是「四位偉大女兒與一位撒謊兒子的父親」。他女兒顯然不同意,但仍向萊維表示,「你就按他的意思來,反正我以後會改掉墓誌銘的」。
還有一些人想把生平的熱愛也帶進墳墓。七十一歲的老者喬爾‧徹斯金告訴妻子卡蘿,他希望自己的墓誌銘是「一桿進洞(a hole in one)」。卡蘿說,「他非常熱愛高爾夫,但從未達到他所期盼的高度。不過他是個具有嘲諷式幽默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