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昨天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修正草案,未來民眾自辦都更,政府補助上限從一案四百五十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建物整建維護除了原本的外牆拉皮、防水工程外,也新增建物結構補強補助費每平方公尺四千元,最快九月底正式實施。
內政部營建署都更組科長林佑璘表示,政府鼓勵民眾多參與自辦都更,不僅可免除建商參與都更引起的分配糾紛,自辦都更也較符合一般民眾居住需求,有些地點好、設備完善的老舊大樓也可透過拉皮、結構補強方式更新,不見得一定要整棟拆除,自辦都更的彈性與空間較大。
除了整棟拆除的都更外,政府此次也替別提升整建維護(俗稱外牆拉皮)補助費,現行補助以建物外牆修繕、屋頂防漏水等工程補助為主,補助上限是每平方公尺八百元,補助上限則是總工程經費的百分之四十五。
林佑璘表示,修正草案通過後,除原有的外牆修繕和防漏水補助外,這次也特別針對結構安全補強項目增加補助費,上限為每平方公尺四千元,補助上限為該項工程經費的百分之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