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楊千儀
從我小學三年級開始,媽媽每天從學校帶前一天的《國語日報》回來給我閱讀。晚飯後,媽媽在陽台洗衣服的時候,我就必須在一旁朗讀小朋友投稿的文章給她聽,小三國字認得不多,雖有注音符號但念起來結結結巴巴,遇有四個字的成語,媽媽會解釋並舉例告訴我怎麼使用。
當時,我很羨慕那些小朋友的文章可以刊登出來,讓很多人看,多麼希望自己的名字也能出現在《國語日報》上。於是小六畢業前,我寫了一篇〈逛百貨公司〉的文章,不久後被刊登出來了,校長表揚我,並要我在朝會時站在司令台上,朗讀自己的文章給全校同學們聽,這是何等的光榮!猶記當時如雷掌聲滿足了我的虛榮,小小年紀以為自己就是個小作家了。如今回想起來真是幼稚,這已是四十年前的往事了!
這幾年,孩子負笈他鄉求學,全職母親的角色突然不再那麼重要,不想讓正值更年期的自己生活沒有重心,幾經反覆思量後,決定提筆寫寫小品、散文,實現年少輕狂時一直裹足不前的夢想:投稿。因此,我與一對兒女互動的小插曲、身旁親友的小故事、市井小民之間的對話、生活風景的點滴都成為我寫作的題材。
每當圖文一篇又一篇地被錄用,我的熱情並沒有因刊登的次數多,喜悅的邊際效益就遞減;更沒有因一次又一次的退稿而妄自菲薄,抹殺我寫作的初衷,反而更敦促我積極寫作,希望有更洗練的文筆及豐富動人的內容,去觸動讀者的心。
人生絲路走一回,如今我延續了小六當年朗讀自己文章的夢想。啊!原來我真的可以快樂地搖筆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