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越南平陽省五一三排華暴動波及台商與外商,當地警方逮捕千餘名嫌犯,當地法院昨天以煽動他人暴動、破壞財產及搶劫財產等罪名,分別判處頭兩名被告三年與一年有期徒刑。
平陽省法院昨天公開開庭判處涉及暴動的兩名被告的違法行為。起訴書指出,黎姓男子在暴動中與數百其他暴徒推翻一家廠商的大門,大喊「把中國人趕走」,積極煽動民眾強行衝入破壞廠商財產,還出手攻擊維安的安全人員。黎姓被告當庭認錯,表達悔恨之意,但法官認為其犯罪行為相當嚴重,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以煽動他人暴動與破壞財產等罪名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另一名周姓被告利用情勢紛亂闖入工廠洗劫,也被法院以搶劫財產罪名判處一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