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台北報導】針對文化部擬將流行音樂從業人員實施「證照制」,引發文化界反彈,批評「開倒車」、「威權時代的歌星證制度難道要復辟了嗎?」文化部真正扶植的是「證照補習班」。面對反彈聲浪,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表示,為能蓄積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能量,推動燈光及音響音控專業人才職能「證照制」,是以厚植專業技術人才在職教育為目標,並不適用創作人才。
文化部長龍應台日前赴立法院專案報告時指出,由於流行音樂的人才培育與產學連結不佳,文化部正研擬證照制,預計將從明年開始實施。此一計畫曝光後,文化界議論紛紛。
節目製作人商台玉為文批評,文化部若推行證照制度,即預示「證照補習班」將會出現,文化部可能還沒振興影視音產業,就先扶植補教業。也讓人懷疑「威權時代的歌星證制度難道要復辟了嗎?」旅居德國的知名音樂創作人鄭華娟也在臉書上解嘲:「我正在想像約翰藍儂咬著鉛筆考流行音樂人證照的樣子!」文化界人士表示,戒嚴時期制定的「電影法」實施電影從業人員登記證制度,此舉被視為是「控制」電影界的手段,目前,正朝廢除辦證的方向努力。文化部為何一方面要廢除電影從業人員登記證;一面卻「開倒車」要求流行音樂從業人員採證照制?前新聞局員工指出,電影從業人員登記證制度實施以來,某些演藝團體不斷透過立委或其他有力人士施壓,希望把發證業務授予他們辦理,企圖增加自己的收入;要脅其他從業人員加入該會會員;有時甚至會反過來對政府相關業務作更多要求或限制,讓基層工作者不勝其擾。如果流行音樂界也實施證照制,恐將重蹈電影界覆轍。
對於種種質疑,台灣音樂協會秘書長梁永斌指出,政府推動流行音樂從業人員實施「證照制」原是好事,可惜的是民眾聽到聲音就開槍,使好事變成圖利事件,這也顯見文化部未把事情說明白。
梁永斌說,為因應全球流行音樂展演產業興起,專業技術人才證照制度建立已是國際產業發展趨勢,尤其是流行音樂舞台的燈光、音響、其他硬體都應要有規範,「證照制」在國外行之有年,台灣應可參考,依國情定出可行制度。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也指出,流行音樂從業人員實施認「證」,和電影從業人員登記證制度不同。並不像會計師、醫師認國家考試的認「照」制,流行音樂從業人員認「證」,可讓專業人才有了學術依據,不再只是傳統學徒制只有手藝,對應徵工作可加分,雇主也可認「證」徵才。
文化部影視流行產業辦公室負責人袁永興表示,現階段國內流行音樂從業人員實施是採「認證」制,至於未來是否會採「認照」制,將做深入研究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