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八青年占領立院」宣稱代表「人民」「奪回人民的國會」,國會是「全民」的國會,非專屬泛藍或泛綠的國會,更非部分青年人的國會。青年學生占領國會是個嚴肅的法律問題,不容有模糊的空間,否則就是違法濫權。
學生占領國會,府院的基調「尊重國會自治」,立法院屬於國家機關,並非治外法權的天堂,理應一體適用保護國家機關的相關規定。
王金平院長更不能以「國會自主的對象是立委」推託搪塞,立法院招牌己被柝,院會內部設施被破壞,全民所託付的議事權不能逐行,任何公家機關主管皆應報警處理,豈有「外界誤會警察權的意思」的模糊地帶。
檢、警、調對公然侵入公家機關,沉默不作為是司法怠惰。教育單位縱放學生公然違法曠課,不知通告家長,有失教育預警的措失。學生占領國會,從上到下的不作為,形成政府失能,遺笑國際社會。
台灣社會運動漸趨成熟,這是社會的資產而非負債,或許曾經付出許多代價,然也促進許多面向的社會進步,我們宜從正面作如是觀。
從野百合運動歷經紅衫軍到白衫軍,我們得到寶貴的經驗,就是訴求不失焦,守法守秩序,才能感動人民,憾動麻痺的政府神經,引起社會的回響。
國會殿堂內的學生宜冷靜思考,快速清理戰場轉移陣地,作理性的訴求,終究第一役己成功將訊息傳給社會,總要空出場地讓立委開會,回應你們的訴求。
否則久拖,「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總不會為你們關門,也不容易得到司法的支持及社會的同情。
黃聰哲(雲林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