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菲律賓司法部昨天針對台灣漁船廣大興案頒布決議,以殺人罪名(Homicide)起訴菲國八名海岸防衛隊人員,其中兩人被加控妨礙司法罪名。洪家女兒洪慈綪說,感到欣慰並感謝政府為洪家討公道,也感謝支持洪家的人。
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中華民國政府對菲律賓起訴廣大興案予以肯定,使正義得以伸張,我方向菲提出的四項要求,均已達成。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甚感欣慰,但正式回應還要等看過菲律賓的起訴書再說。
去年五月九日台灣漁船「廣大興二十八號」遭菲國海岸防衛隊巡邏艇射擊,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引發台菲關係高度緊張。兩國交涉期間,國防部曾在巴士海峽舉行海空軍事演習,讓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下令司法部調查,特別檢察官小組去年九月召開多次偵查聽證會,年底完成「建議決議書」,昨天對外宣布。
決議書中說,涉嫌開槍的八名海岸防衛隊人員,包括小隊長德拉克魯茲在內,應依修正後的《刑法》第二四九條,控以「殺人」罪。決議說,沒有證據顯示台灣漁船對菲國公務船構成立即性的威脅,且廣大興號意圖逃逸並不足以構成菲國執法人員使用致命武力的理由,海岸防衛隊員執法過當。八名海岸防衛隊員因是一致行動,因此全部應被提告。
此外,德拉克魯茲和另一名海岸防衛隊員試圖呈交不實相關槍彈報告,也將控以「妨礙司法」罪名。
但決議書也表示,菲方控告海岸防衛隊人員之舉,不能被理解為台灣漁船可以進入菲國海域捕魚,也不削弱海岸防衛隊未來在巴林當島海域執行任務的正當性。
對此結果,洪慈綪說,事情拖了一年,原沒抱很大的希望,相同的案例以前也不是沒發生過,「如果菲律賓想耍賴,我們又能怎麼樣」,沒想到菲國會用殺人罪提出控告,她和家人都感到很欣慰。
法務部指出,菲國以殺人罪起訴八名海巡員,依菲國刑法可判十二年至二十年徒刑,相當於我國可判十年以上的殺人罪。去年八月七日,我國法務部對菲國朝八名船員涉及殺人罪偵辦曾表示「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