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法草案,納入設置「實物銀行」法源,讓地方政府可結合民間資源,以實物給付辦理社會救助。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修法是回應民間推動實物銀行的訴求,希望能擴大社會安全網的照顧層面。
為保障弱勢民眾基本民生需求不虞匱乏,目前已有部分地方政府開始提供日常生活物資援助,如新北市成立「實物銀行」,兩年多來已有六十幾萬人受惠。昨天行政院會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法草案、新增實物給付服務專章,進一步提供相關法源依據。
根據草案,未來地方政府可視需要及財力,自行或運用民間資源,以實物給付辦理社會救助事項;修法說明指出,各縣市得因地制宜,採行實物倉儲、食物券、資源媒合或物資輸送平台等方式,推動實務給付服務。
辦理實物給付所募集與接受捐贈的物資,應妥善管理及運用,並公開徵信,且得依規定減免稅捐。中央或地方農業主管機關得協調、收購生產過剩的農產品,作為實物給付服務的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