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邀請文化部長龍應台,就電影修法草案內容提出說明。對於文化部有意在電影法草案中設置「電影基金」,並提撥電影票價百分之五納入基金,朝野立委大多持反對意見。龍應台強調,電影票價提撥不是徵稅,只是電影基金經費來源之一,若立法院和社會意願不同,文化部不會堅持。
文化部有意修電影法,提撥電影票價百分之五納入電影基金,以扶植國片市場。這個構想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引發朝野立委質疑,批評文化部此舉根本是「殺雞取卵」,最後還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龍應台回應,電影基金設置有其必要,目前規畫經費來源有多種方式,如果成立公共藝術基金,也可從中運用一部分挹注在扶植電影,也可透過募款等方式。電影票價提撥只是其中一項。
龍應台表示,「這不是徵稅,是讓原本優惠條件回歸電影」,把原本政府優惠戲院免收百分之五營業稅的部分回歸,但用在電影基金、扶植國片,而非回到國庫。電影法修法草案仍在諮詢中,預計十一月二十日前提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