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今年諾貝爾獎七日起跑,最先頒出醫學獎,一周後以經濟學獎收尾。今年的桂冠得主在經歷媒體瘋狂關注、頒獎典禮落幕後,同樣也會面臨「獎金該怎麼花」的問題。
諾貝爾獎得主將獲得八百萬瑞典克朗(約新台幣三千六百五十萬元)。諾貝爾獎基金會執行董事海肯斯登表示,多數得主不會大肆購物。他說:「要看他們來自哪個國家、個人經濟狀況、得獎時的收入、人生階段等。」從過去的經驗來看,各種選項都有可能。有時得主會把獎金捐給慈善單位或供科學研究之用,不過不是大家都會這麼做。
納斯爵士(Sir Paul Nurse)二○○一年贏得醫學獎後決定升級摩托車;一九九三年醫學獎得主羅伯茲(Richard Roberts)在家門前的草坪安裝槌球裝置。
置產是很受歡迎的選擇;二○○一年與兩位同事獲物理獎的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克特勒(Wolfgang Ketterle),用分得的獎金買了房子,也拿一部分做為孩子教育基金。一九九三年醫學獎共同得主、美國的夏普(Phillip Sharp)用獎金買下一棟百年老房子;他說,獎金是美好的一部分,不過得獎更重要的是獲得肯定。
新科得主得獎頭一年,常有參加不完的會議、演講與剪綵儀式;去年物理學獎共同得主雅霍許(Serge Haroche)說:「我還沒空去想要怎麼花這筆錢。」他說,他可能考慮買房子。
和平獎得主的獎金運用通常比較簡單明瞭,因為和平獎通常頒給政治人物,或受公眾監督的組織與維權人士。許多和平獎得主將獎金捐給慈善機構,例如二○○九年的美國總統歐巴馬以及去年的歐洲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