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咪咪,我是男生,不知主人為何為我取個女生的名字,也許是憐惜,也許是親暱。
我的爸爸是狐狸犬,我的媽媽是博美犬,我比較像爸爸。
我是流浪狗,命運坎坷。五個月大時罹患濕疹,主人丟棄我,我流浪街頭,等人收養。
好心的管理員伯伯看到我狠狽樣,告訴在大樓上班的一位小姐,就是我現在的主人。管理員說,如果被捕犬隊抓走,十五天就會安樂死。
我的主人聽說我會被安樂死,火速叫計程車帶我到獸醫院看病,打針吃藥,還買吃的、用的給我,把我帶回家。我到新家雖然陌生,卻充滿感激,眼眶含淚。
主人的父母(我該叫他們阿公、阿嬤?)很關心我,每天幫我擦藥,皮膚病慢慢痊癒,我恢復健康。
「阿公」每天早晚帶我散步,假日帶我爬山,阿公說要鍛練身體,讓我強壯,有時累了不想走,我會趴在地上,有時咬住阿公褲腳,不肯走。阿公會抱我、哄我繼續向前行。
跟阿公去攀岩
阿公帶我爬九五峰,要攀岩拉繩,我沒有手,阿公一手抱我,一手拉繩子,我趁機親他臉,謝謝他!
我常張開口呼吸散熱,人們都說我在笑,尤其我眼睛有黑眼線,伶俐有神,大家讚我有活力,讚我乖巧聽話,其實我是「過動兒」。
走過國父紀念館,大陸遊客看我可愛,爭相與我合照。爬山時許多山友,包括外國朋友,用手機為我拍照,我來者不拒,想不到我還作「狗民外交」,好高興!
有時我不乖,「阿嬤」作勢捲起報紙揍我,我就裝可憐倒在地上,用眼角向阿公求援,阿公馬上為我說項,我又恢復「一尾活龍」!
人人都說我是幸運流浪狗,但有更多流浪狗不是淪落街頭,就是被安樂死。請養寵物的人先想清楚,不要一時興起養寵物,興頭過了就丟棄,造成狗的悲慘命運,愛我們就不要害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