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銓敘部昨天在考試院會上報告,同意「有條件放寬」公勞保年資併計。公、勞保年資如果都不滿十五年,但併計達十五年以上,得併計年資、分別給付。另外,銓敘部也同意公保增列生育給付,將參照勞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及給付標準。
公、勞保年資併計問題爭議已久,對於已具多年勞保年資者來說,特別是政務官,如果進入公務體系就要切斷勞保,常難以抉擇。因此,為了吸引人才加入政府,銓敘部積極促使公、勞保年資合併計算。
銓敘部說明,現在公保或勞保年資如果都沒有滿十五年,只能領一次退休金,不能領年金,未來若能併計年資,就可以分別請領年金。例如,勞保年資十年,若轉公職,先前十年勞保年資就斷掉,很可惜;若再等五年,勞保滿十五年再轉公職,期間公職的機會可能會喪失。
銓敘部表示,如果能併計年資,有助於各職域保險年金銜接,提供轉業者老年安全保障,並有利公私人才交流。
銓敘部規畫方向包括:公勞保年資併計須同步修正公勞保相關規定,並等公保養老給付年金化後,正式施行;公、勞保被保險人於年滿六十五歲退休時,如果任一保險年資已符合領取公、勞保年金,不適用年資併計規定。此外,具有公、勞保年資均未滿十五年者,如果併計公、勞保年資達十五年以上,得於六十五歲時,分別請領公、勞保年資的養老年金。
銓敘部指出,併計公、勞保年資以領取公保年金者,其公保年金只能以基本年金率計算;領取勞保年金者,不得加計基本保障三千元。公、勞保年資併計,應排除已領取公保養老給付、勞保老年給付及保險年資補償金者;另外,民國九十九年前已退出公保者,因不適用年金化規定,應予以排除。
公保增列生育給付
另外,有關公保生育給付,銓敘部表示,已經依照立法院共識,參照勞保生育給付的請領條件,以及給付一個月的標準,預擬配套增訂條文。而如果依規畫方案,公保保險費率必須配合提高零點一八趴,預估每年政府將增加二億餘元保費負擔;至於日後是否需要配合調整保險費率,將視精算結果,依公保財務預警機制辦理。
銓敘部表示,公保沒有「生育給付」,是因為大約八成的公保被保險人,都可以依照「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請領由政府支付的生育補助;但公保被保險人中,包括私立學校教職員及公營事業員工,都不屬於「支給要點」適用對象,沒有生育補助,因此私校教職員屢次提出陳情。不過,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的生育補助給付標準有兩個月,未來若比照勞保,則只有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