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現在作「再」、「連續」或「連詞」來使用,如「說了又說」、「又跑又跳」、「三又二分之一」等。實則它最初的本形、本義卻是和「手」、尤其是「右手」有關。
「又」字,許慎《說文解字》說:「又,手也。象形。手之列多,略不過三也。」這就是文字學上的術語酖酖「多不過三」的來源。古人造字常以「三」來代表多數,如「山」即以三座山來代表「層巒起伏的高山」;「玉」即以三塊玉來代表「一串玉」;「川」即以三條水流來代表「穿流不息的大水」;此則以三指連接手臂來代表「人五根手指頭的手」,楷書寫作「又」。
所以「又」的本義是「手」或「右手」,凡是偏旁從「又」的字多與「手」或「右手」有關,如文、取、及、獲、雙等。至於現在作「再」、「連續」、「連詞」等用法,則是它的假借義,與本義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