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七月將把新版電價公式送立法院審議,根據已曝光的草案內容,未來電價將採按年調整,在每年十月一日實施新電價。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草案並未納入天花板機制,電價將如實反映燃料成本漲跌幅,能否通過立院這一關,變數仍多。
中華經濟研究院昨天舉行「電價計算公式之檢討」座談會,邀請台電與學者專家討論新版電價公式的修改方向。中經院董事長梁啟源指出,政府不宜補貼電價,新版電價公式要合理反映電價成本。
台電副總經理林宏遠說,未來電價將分成三個區塊,包括基本電價、燃料成本與各項稅費。台電會計處處長張明杰表示,電價調整規畫採取按年調整,每年七月向經濟部提報電價調整方案,八月時由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核定調整幅度,十月一日實施新電價。
新版公式草案授權台電對電價每度零點一元以內調幅的自主權,每度電價上漲超過零點一元才必須送經濟部審議,且目前草案沒有設定電價調漲上限。
若是再遇到如二○○八年國際能源價格大漲,國內電價恐怕也得大幅反映,經濟部官員坦言,新版電價公式要通過立院這關不容易。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錢玉蘭指出,電價不一定要每年調整,但台電必須更頻繁的公布發電成本變動資訊,「最好連國中生都看得懂電價成本」,這樣才能建立民眾對於電價會波動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