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谷歌(Google)五月三十一日表示:不會把「臉部辨識」功能加入Google眼鏡。面臨許多人批評Google眼鏡恐侵犯他人隱私,Google決定妥協。Google向軟體開發者說,「除非有強大的隱私保護措施,否則我們不會把臉部辨識功能加入產品」。
美國國會隱私小組會議(Congressional Privacy Caucus)八名議員五月提出Google眼鏡的隱私爭議與「不當運用資訊」的可能狀況,要求Google回答,將如何蒐集與使用眼鏡取得的資料,他們「很好奇這項技術是否會侵犯美國民眾的隱私」。
Google眼鏡正式產品預計今年下旬上市,但是美國一些團體宣稱將極力阻止,擔心使用者祕密拍照與錄影侵犯隱私。
臉書與推特已推出用在Google眼鏡的應用程式,幾家大型新聞媒體也推出眼鏡專屬應用程式,目前只有開發者與付了一千五百美元(約新台幣四萬五千元)的「體驗者」可以使用。
Google眼鏡原先規畫的用途繁多,從協助使用者日常生活瑣事,例如買東西或提供天氣資訊,到即時錄下影片並分享,或玩實境遊戲。美國有些小企業憂心谷歌眼鏡的拍照或錄影功能會冒犯店內顧客,已表示要禁止谷歌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