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民進黨多位立委不滿行政機關對前總統陳水扁移往培德病監的裁量,跑到法務部長辦公室抗議,踹破木門,一腳踹掉民主素養。
立委不滿阿扁被移監培德病監的情緒發洩,筆者可理解,但再怎麼氣憤不滿,應到立法院質詢台表達訴求,豈可直搗行政機關首長室,以粗野言行威脅首長,踢壞公物,這是嚴重妨礙公務的行為。
阿扁的病情,應妥善醫療照護,是其基本人權要求,移監培德應也是法務部多方考量下最妥善的行政裁量。阿扁的病監空間舒適寬敞、綠意盎然,一般受刑人哪來這樣的監獄環境?
邱立委一隻影武腳絕對是錯誤的示範。譬如說,學生犯錯被懲戒,也能到校長室踹門辱罵校長,威脅校長下台?
我覺得,民意代表雖擁有某方面的言論免責權,卻沒有暴力、犯法免罪權,請立委們約束自己的言行,留給囝仔好榜樣吧!
宋隆俊(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