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基會昨天表示,比對能源局資料發現,前後兩年國際油價相去不遠,但國內油價卻愈來愈貴,每公升價差在一點六元到二元之間,凸顯現行浮動油價公式存在誤差;另外,公式中納入「加油站毛利」,也不合理。
浮動油價機制自二○○六年施行。消基會比對二○一○年迄今的「國際油價乘上匯率」與「九二無鉛汽油零售價」,發現時間差距一年以上者,「國際油價乘上匯率」數據相近的共有四組,但其對應的「九二無鉛汽油零售價」,每公升卻有一點六元至二元的價差,且都是後來的價格高於之前的價格。
以今年四月一日的「國際油價乘上匯率」數據為三一八八點四七五,與前年六月六日三一八七點九五一五相去不遠,但汽油每公升價格卻從三十一點五元增為三十三點五。
此外,現行公式細項除貨物稅、能源及環境負擔外,還有每公升二點四六元的「加油站毛利」。至於現行貨物稅規定,汽油每公秉徵收六千八百三十元,消基會認為該金額自二○○一年修正迄今,久未調整,也有檢討空間。
對此,中油回應表示,加油站毛利是公式參數之一,但並未因實施浮動油價機制而向消費者收取,另外,油價有價差,是因「減半調漲」所致,若加回中油吸收金額,價格並無大不同。
經濟部表示,台經院已針對「漲多跌少」情形提出解決之道:將前期指標油價變動率乘以百分之八十,修正為百分之百;或設計固定基期,以此解決目前公式不完美的情況;台經院五月初將向經濟部報告,經濟部預計六月提出正式的修正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