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蔣偉寧日前到立法院備詢,被反媒體壟斷的大學生罵到臭頭的照片,刊登在報紙頭版,大學生荒謬背離的行為,讓人不禁感嘆,台灣的教育和法治出了甚麼問題?
立法院是立法委質詢政府官員的地方,國會殿堂具有神聖性,不容藐視。法律賦予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大學生卻無此特權;換言之,如果在國會涉嫌辱罵他人,就可能觸犯法律。
英國著名的海德公園,經常聚集各種演說者,很多都是站在自備的肥皂箱上演講,下階梯即不發表言論,被稱作「肥皂箱上的演說家」,表示民主也是受限的。
立法委員依據憲法,邀請大學生到會「備詢」而非「質詢」;社會人士僅能「列席」委員會,但不得質詢政府官員。本是合法合憲的,如今卻逾越權責,大學生當眾修理教育部長,激烈言語早已超過法令的權限,透過媒體報導,造成不良的觀感,即使是正當訴求,有理也變無理。
清華大學對大學生痛罵教育部長的行為,向教育部長和社會大眾致歉,但大學生已然觸法,還振振有詞說沒有錯,只是剛好而已,幼稚無知到這地步,真叫人搖頭嘆息。
立法委員的責任是監督施政,立法院絕非做秀的舞台。立法院應該追究責任,是誰准許大學生上台,一再延長發言時間,並對教育部長人身攻擊,此次不匡正視聽,爾後必定有樣學樣。
大學生街頭抗爭不稀奇,在立院大放厥詞,令人憤慨,言論自由是珍貴的,唯大學生當政客的馬前卒,輕忽事件的正當性,辱罵他人不留情面,行為荒腔走板,絕不值得贊同。
著名文學家伏爾泰曾說過,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重點是,發表言論必須在適當的場所和態度。誠如清華大學副校清長葉銘泉所言,我們都尊重每個人的意見,但是在態度和語言上必須要注意。
智度(嘉義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