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已於上月二十三日上路,包括醫療院所、捷運、台鐵、高鐵、賣場等大量人潮出入的場所管理單位與業者,認為規定太嚴,尤其碰到跨年、百貨公司周年慶等重大活動或狀況,都可能造成空氣品質不佳而挨罰。環保署空保處科長黃偉鳴說,一定會給業者改善期,他預估,未來百分之九十七業者都能合乎規定,約百分之三可能受罰。
室內空品法訂定的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細菌、真菌、懸浮微粒及細懸浮微粒、臭氧等,其中,室內二氧化碳標準是八小時值一千ppm,若違反,可罰款五萬至二十五萬元,且可連續開罰,引起上百家醫療院所及捷運、台鐵等業者反彈。
長庚醫院表示,美國環保總署並未將二氧化碳當成防治目標,目前除了南韓,許多國家雖訂有二氧化碳標準,卻沒有罰則,若要達到標準,各醫院須增加大量經費改善,恐非業者能負擔。
多家百貨業者及交通運輸業者認為,周年慶及各縣市跨年、春節的捷運、台鐵、高鐵交通運輸,都吸引大批人潮擁入,勢必使室內空氣品質大壞,業者一邊迎接顧客,一邊可能要準備受罰。更有醫院表示,若發生大量病患湧入,醫院一邊搶救生命,一邊還要擔心可能因空氣品質差受罰,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