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小四的姪女放學回家後一臉垂頭喪氣,我上前關心,才知道原本由她代表班上參加繪畫比賽,導師卻在賽前一周決定更換人選,改由這學期才轉來的某大官之女參加。
這讓我想起我國小五年級時的經歷。
那時學校規定「旗手」一職由五年級的學生擔綱,人選從六個女生班中產生。初選先由各班挑選出兩人一組的候選人,再由各處室的主任、組長從六組中評選出兩組成為旗手。我和小玲代表班上出馬角逐,經過一番測試,我倆幸運地雀屏中選。
放學回家告知父母這個消息,才高興幾個小時,晚餐後母親接到導師來電,表示因誤植名次,我們由正取變成落選。父母皆為憨厚的老實人,只知默默承受不識其中詭異,只能勸我得失心不要太重。
隔日返校,小玲告訴我,在她父親強勢的逼問下,導師終於吐露實情。原來校長在落選名單中發現議長之女竟列其中,便執意由她擔任旗手,由於另組當選人中有位是學校老師的女兒,於是只得剔除我們這組「無權無勢」代表。小玲父親聞訊大表不滿,但若出面據理力爭恐為揭內幕的導師帶來麻煩,加上當時民風純樸,再多的不平也只能隱忍。
其實有些達官顯要、巨賈名流之後,在校並非自願成為焦點,奈何握權者阿諛奉承,故意為其錦上添花。顯然,只要有「人際關係」的存在,「特權」就永遠不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