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幫女兒整理書桌時,不經意看到親師聯絡簿內,有則「人有貪念,就容易損害別人。」的座右銘,不禁讓我想起同事阿琴幾天前發生的事。
平常省吃儉用,幾乎每天帶便當的阿琴,那天中午卻早出晚歸,大夥兒猜她可能是與男朋友約會,她悻悻然嘆了一口氣,娓娓道出是同性朋友F君約她吃飯。
F君年近四十,長相不差,但要貪小便宜的個性,讓大家避之唯恐不及。她也因吝於付出心力,常被老闆炒魷魚,至今也一直沒男友。心地善良的阿琴,與F君是南部同鄉,又曾有過短暫的工作夥伴關係,始終不忍心拒絕她的邀約,而且每次都是自掏腰包請客。
最近F君變本加厲,總找藉口約阿琴外出,不放過任何可以揩油的機會。有次逛街,阿琴正要選購一條六百元絲巾,F君建議她購買兩條特價一千元比較划算,但她認為用不著反而浪費,想不到,F君竟厚顏要求阿琴可以送她一條,阿琴礙於情面勉強答應。
翻了幾頁聯絡簿,看到另一則座右銘:「能被人利用,表示自己的生命具有價值;有形的物質給別人,無形的幸福給自己。」我想應該送給阿琴,為她長期為朋友付出,不求回報的偉大胸襟喝采,也做為她是否要繼續維持這段友誼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