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轎車車頂上種花草?南投縣民何鐵華在十三年前九二一大地震後,幾度打算利用車頂做行動藝術,因為太忙做罷。沒想到今年七月間,無心插柳柳成蔭,用紙漿當培養土,種在車頂上花果短短三個月內開得茂盛,天天開著「車頂花圃」涼快趴趴走,他女兒覺得坐在車內「粉丟臉」,但他開在街頭,路人卻頻頻攔車拍照直喊「酷」。
何鐵華說,要當花圃主人還不輕鬆,每兩、三天還得澆水一次。南投監理站四股股長黃友川和站內人員聽了全不敢置信笑成一團說,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任意變更「車高」算是觸法,可處二千四百元到九千六百元罰款,不過「說實在,真遇上,還真不知該如何罰起?」文與圖/葉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