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調查發現,近四成國中生及五成高中生觀看螢幕的時間過長,加上時間排擠作用,約七成國、高中生運動量不足。
國健局於民國九十九年及一百年,進行「國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與「高中、高職、五專學生健康行為調查」,研究青少年看電視、玩電腦或打電動情形。
結果顯示,三成九的國中生每周超過三天使用電腦、電視及電動時間超過兩小時,六成六運動未達每天三十分鐘、每周三次;高中生則有四成九,每周三天以上觀看螢幕超過兩小時,七成一運動量未達標準。
雙和醫院復健醫學部主任劉燦宏表示,兒童久坐觀看螢幕,恐造成視力惡化及體重過重。他說,近幾年都有數據顯示台灣青少年視力下降,過胖比例上升。
美國有研究指出,兒童看螢幕時間愈多,運動量愈少,專家建議二到十八歲兒童每天不宜看螢幕超過兩小時。
國健局社區健康組組長陳延方表示,成人標準運動量應達每天三十分鐘、每周三天的頻率。
劉燦宏說,兒童活動力好,運動量應增加到每天三十分鐘的運動量。有研究顯示,一星期運動超過一百五十分鐘,可有效減低慢性病風險,也可增加心肺健康、肌肉力量及增強免疫力。
國健局建議,父母親應鼓勵子女在暑期多參與各種活動、運動、家務勞動,減少看電視、玩電腦、電動的時間,也可趁假日帶孩子從事戶外休閒活動。不要任兒童放假就久坐在沙發上,變成四眼田「薯」。
劉燦宏說,父母親可設定電視、電腦定時關機的功能,避免孩子眼睛超時使用。或是可與孩子溝通安排使用電視、電腦、電動及手機的時間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