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委員上陣,馬上回應業界心聲,昨天討論「電視節目從事商業置入性行銷規範原則」及「電視節目贊助規範」報告案,朝大幅鬆綁發展,並擬定相關暫行辦法,希望九月底、十月可開放。
鬆綁後朝「三不一揭露」的精神,包括不影響節目獨立製作精神、不鼓勵購買促銷、不過分顯示商品,並在節目前後揭露置入行銷的業者名單。以中國大陸為例,會在節目名稱中註明特定廠商,日本戲劇則會在顯著地位提示贊助業者。
但NCC仍堅持,新聞、兒童節目禁止置入行銷和冠名贊助,政府機關也仍不得置入行銷;香菸等禁止廣告的特類商品也不開放置入或掛名。NCC計畫在八月底舉行公聽會,最快可在九月底、十月就能正式開放。
何吉森說,只要是政府許可在台灣可做廣告的廠商,都可成為贊助或冠名的業者,對大陸廠商沒有特定限制,同樣可贊助或掛名台灣的商業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