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生署原訂五月一日起,不具醫事人員資格的推拿從業人員,應全面撤離中醫院所;這項政策出現大轉彎,衛署日前邀中醫界、推拿自救會等代表協商,同意中醫院所可設置民俗調理區,但需有不同出入口,及供辨識之制服及名牌,推拿服務全屬自費。
中醫推拿被不少民眾濫用,持健保卡到中醫診所看病,還順便「馬殺雞」,兩年前衛生署祭出限縮規定,先是要求推拿需由中醫師執行,否則健保不給付,接著要求推拿必須獨立為「民俗調理區」,由推拿人員為民眾自費推拿,甚至訂落日規定,不具醫事資格的推拿人員今年五月一日前撤離。
部分中醫界及推拿人員對於衛署的規定強烈不滿,指責衛署僅以一紙行政命令就扼殺推拿從業人員的生計,不斷透過立委希望衛生能「網開一面」,並揚言攜家帶眷走上街頭抗議,甚至打算聲請大法官釋憲。
衛署為處理這個燙手山芋,日前邀中醫界、推拿整復的團體及代表召開協調會。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表示,會中決定把推拿區分為兩種服務型態,一種由中醫師執行的「中醫傷科推拿」,目的在治療疾病和矯正缺陷,另一種是由非醫事人員在非醫療機構所進行「傳統整復推拿」,僅止於紓緩筋骨及緩解疲勞。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由於醫療法並沒有明確限定診所不能設立非醫療商業區,如部分眼科診所允許附設眼鏡部,因此衛署同意中醫院所既有的「民俗調理區」可繼續存在,全屬自費;但為避免民眾混淆,即使在同一診所,需要獨立隔間及出入動線,以及不同出入口,推拿人員不能穿白袍,需配戴可供辨識的識別證,禁止宣稱療效、賣藥或販賣醫療器材等。
石崇良強調,「這種管理方式不算放寬,也不是政策大轉彎,而是讓推拿人員的管理更上軌道」,近期衛署會再邀請消費者團體表示意見,獲得支持,才算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