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冲忠賢台北報導】北市文林苑都更案鬧得滿城風雨,內政部著手修正《都市更新條例》。行政院長陳冲昨天指示,修法須秉持立法目的,也應注意「協議合建」下權利義務的平衡,加以評估流弊。台北市政府則表示,都更是全國一致事項,都更顧問小組建議內政部提請釋憲。
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轉述陳冲裁示指出,請內政部注意都更條例立法目的是為了「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在修正過程中,必須秉持立法目的。
陳冲表示,都更除了「重建」,還有「整建」、「維護」二種方式,修法時應考慮整建、維護是否有窒礙難行之處。至於文林苑事件中最被質疑的「協議合建」,陳冲指出,條例未對「協議合建」嚴格定義,但又有特別規定,可能影響相關當事人權益,內政部應注意其中權利義務的平衡,對於會不會產生流弊加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