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台北巿某國小一名家長向平面媒體投訴,指稱一年級某導師非常「龜毛」,要求小一生寫作業的字體,必須和課本上的印刷字體一樣才算正確,造成孩子極大壓力,教育部說,教師不宜吹毛求疵要求低年級學生寫出完美字體。
報導提及,這名家長的孩子是因字體大小不適中,才被老師描紅提醒,老師僅是用紅筆提示正確寫法,應是盡老師的基本責任,是出於善意,並沒有涉及小朋友的自尊及人格問題,這樣認真的老師應該被肯定,如今卻被投訴,實在情何以堪。
家長放棄溝通橋梁,直接訴諸媒體,作法不僅不足取,也破壞了親師生的和諧,更損及互信基礎,不僅有待商榷,更值得檢討。
曾幾何時,社會大眾一面倒的認為教師是既得利益者,而無怨無悔的認真負責老師也愈來愈少,所以家長動不動就投訴媒體,恐怕只會讓認真負責的老師心灰意冷,更嚇跑有志作育英才的教育工作者,造成劣幣驅逐良幣。
筆者以為,孩子遇到願意不厭其煩教導的老師是孩子福氣,家長應該高興才是,而且聽到孩子抱怨,應該多與老師溝通,如果不問清來龍去脈就直接訴諸媒體,不但是下策,也是最壞的身教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