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巿某國小家長向媒體投訴,老師要求讀小一女兒寫國字,必須跟課本的印刷字體一模一樣,例如「水」或「歌」字,旁邊沒有連起來,老師會用紅筆標註正確寫法,造成學童很大壓力。
語言與文字只是溝通的橋梁,讓人聽得懂、看得懂就可以了,如果完全照著書本的印刷字體書寫,乾脆隨身帶電腦鍵字就好;更何況,古代書法家的字各有風格,就因為風格不同,才有流傳至今的價值與意義。
筆者曾看過外甥女的國小國語課本,有些字的筆畫,與筆者三十年前讀小學時,老師教法迥異,例如「園」字,以前老師教我們是先袁再囗,而現在小學教法,卻是先囗再袁,那個才正確,沒有標準答案。
因而,若老師教導學生太矯枉過正,導致學生討厭上學,就失去教育的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