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慧玉台北報導】位於高雄市與屏東縣交界的「吉洋人工湖」,在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強烈反對下,預算屢遭立法院刪除。昨天再度借屍還魂,於環保署以「高屏大湖」進行環差,並針對變更部分,進行對照表審議闖關未果。環評決議,不宜僅以對照表審議,應改以與原環差一案併案進行。
原「吉洋人工湖」環評已於九十一年通過,九十三年取得行政院核定開發,但因逾三年未開發,因此再提環差報告,並針對變更部分提內容對照表審議。
到場抗議的環團與當地民眾質疑,開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於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中夾帶預算,是暗度陳倉。尤其該案開挖七百公頃良田作為人工湖,相當於二十七個大安森林公園,所築三至五公尺土堤,雨季時,恐惡化當地淹水;而周遭設地下抽水井,乾季又與農民搶水,也未溝通,引發農民不滿。
該案開發預計分三期進行,工期七年,庫容量約五千五百萬立方公尺。高雄市環保局代表表示,高屏大湖是十年前通過的環評,期間還歷經八八風災,時空環境變化極大,環評不應僅以對照表,最好重做環評。環團指出,高屏大湖第一期工程費八十五億元,每日供水量僅十萬噸,效益低。高雄自來水管漏水率百分之二十四,何不將錢優先用於改善漏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