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節藝】 龍舞.舞龍各繽紛

戴永夏 |20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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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是中華民族的象徵。牠雖不曾真實存在,其肖像卻廣植民間。牠威嚴、勇猛,神通廣大,能興雲布雨,潤澤萬物;也能降妖除害,保佑百姓,所以民間都把牠看成是神聖的吉祥物。

先民們對龍的崇拜,既表現在生產、生活等方面,也表現在文化藝術上。他們將龍的形象、精神融入文化中,創造出許多原始古樸的藝術形式,「龍舞」就是其中之一。

「龍舞」的出現,可以追溯到上古時代。

傳說在古早黃帝時期的大型歌舞《清角》中,就出現過由人扮演的「龍頭鳥身」的形象,其後又出現了六條蛟龍互相穿插的舞蹈場面。而文字記載最早、規模最大的「龍舞」,要數漢代的〈魚龍曼延〉。

〈魚龍曼延〉又稱〈曼延魚龍〉,是漢代百戲中的一種。據《漢書‧西域傳》記載:「孝武之世……設酒池肉林以饗四夷之客,作巴俞都盧、海中碭極、漫衍(曼延)魚龍、角抵之戲以觀視之。」這裡說的「魚龍」,是一種由人裝扮成大魚和巨龍表演的舞蹈;「曼延」是由人扮演巨獸的舞蹈。因這兩個節目常連在一起演出,故稱「魚龍曼延」。

唐初大學者顏師古曾作注說:這種舞蹈開始時,一隻巨獸先在庭中歡舞。舞畢,到殿前激水,水花騰湧飛濺;轉而化作一條大比目魚,「跳躍漱水,作霧障目」;然後又化作一條八丈長的黃龍,「出水嗷戲於庭,炫耀日光」,故又名「黃龍變」。

由此可見,當時的「龍舞」是一種魔幻、布景、煙霧、舞蹈等相配合的綜合藝術,其規模相當宏偉壯觀。

〈魚龍曼延〉自漢至唐,歷時八百年盛行不衰。不過唐以前的「龍舞」主要是為了祀神、娛神、祈雨。唐代以後,「龍舞」作為一個整體已經失傳,但某些片段卻流傳下來,如民間流行的「舞龍」、「舞獅」等節目就是。「舞龍」的目的,也更加傾向於娛樂。

「舞龍」又稱「舞龍燈」、「玩龍燈」等,是唐代春節期間的重要娛樂活動。《雍洛靈異小錄》中記載說:「唐朝正月十五夜,許三夜夜行,其寺觀街巷,燈明若畫。山棚高百餘尺,神龍以後,復加嚴飾,士女無不夜遊,車馬塞路,有足不躡地,浮行數十步者。」

唐代詩人張說在〈蹋歌詞〉中也對「舞龍」作了生動描述:「花萼樓前雨露新,長安城裡太平人。龍銜火樹千重艷,雞踏蓮花萬歲春。」

到了宋代,「舞龍」之風更盛,娛樂性也大大增強。宋人吳自牧在《夢梁錄》中說:「正月十五日元夕節,乃上元天官賜福之辰……又以草縛成龍,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燈燭萬盞,望之蜿蜒,如雙龍飛走之狀。」

熱鬧的舞龍場面也令大詞人辛棄疾詞興大發,揮筆寫下膾炙人口的〈青玉案‧元夕〉詞:「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風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你看,花燈萬盞,焰火紛飛,月明如晝,魚龍飛舞……如此元宵景象,又是何等迷人!

清代以後,「舞龍」的技藝更高,規模更大。春節期間,宮廷、民間常舉行規模盛大的舞龍活動。《清稗類鈔》記載說:「清德宗光緒年間,乾清宮中,正月十五日,有燈為龍形,約長十五尺,支以十竿,太監十人執之,又一監在前,執一燈球,取龍戲珠之意。各處音樂齊奏,燈光月色,交相輝映……」

清末那位權重一時、喜歡熱鬧的慈禧太后,對舞龍也情有獨鍾。每年元宵佳節,她都在頤和園舉行舞龍燈會,僅參加舞龍表演的,就達三千多人!

如今,「舞龍」已成為一種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不但享譽國內,而且走向世界,是中華民族傳統藝術的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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