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史、子、集」乃是中國古代圖書分類的方法,分類的目的在於考鏡源流,便於查找利用,不僅如此,了解分類的標準,等於提供讀者如何掌握此類書籍要旨的讀書方法。
古代圖書機構成立雖早,但直到漢代劉歆《七略》的出現,才成為中國第一部圖書總目。
隨著時代進步,魏元帝時(二六○-二六四),鄭默編《中經書目》,到晉武帝咸寧年間(二七五-二七九),荀勖據鄭著另編成《中經新簿》,分為甲、乙、丙、丁四部,總括群書分類,而東晉李充據此,將順序改成甲、丙、乙、丁,將史部提前,直至《隋書‧經籍志》才正式出現「經、史、子、集」的正式名稱,自此而後,無論是史書藝文志或是私藏書目,甚至是極富盛名的《四庫全書》都不能出其分類範圍,行之千餘年。
然而圖書的分類目的是便於「利用」,如何正確的閱讀、精準的掌握此類圖書所要傳達的訊息,南朝梁昭明太子蕭統(五○一-五三一),在其《文選‧序》中說得最為精當。
蕭統稱「經」書是「孝敬之準式,人倫之師友」,意為君子與人相處的秩序與準則,乃是修身處世的規範,反求諸己的對象。
對於「史」書,蕭統則稱是「所以褒貶是非,紀別異同」,認為史事乃是以道德的標準評斷過去史事的褒貶是非,藉以引古戒今,釐清歷史事件的發生順序與真實面貌。
而老子、莊子、墨子之類的思想「子」書,則是「以立意為宗,不以能文為本」,其文辭雖雄辯滔滔如冰雪消融之勢,其理義又如金玉鏗鏘,有一言可勝千軍之勢、高談可顛覆社會價值,其言雖千載流傳,終與文學藝術有別。
「集」書,可概說為文學類,而所謂文學,其認為是「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認為只有經過深刻構思的道理,透過優美文采的表現,才稱得上是文藝作品。
透過四部分類,可以更精準掌握古人圖書的智慧,深刻的體會每本經典的豐富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