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小客車後座應強制繫安全帶今天上路,半年宣導期過後,明年二月一日起開罰。不過,由於遊覽車翻覆意外頻傳,學者認為遊覽車一旦發生事故,傷亡人數更多,交通部應採「一步到位」,將遊覽車也納入強制繫安全帶的範圍。
立法院四月底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強制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的後座乘客都必須繫上安全帶。交通部表示,今天開始進入宣導期,要透過高速公路電子看板、台鐵LED、印製宣傳單,還會在各電視、全台五百多家電影廳播放宣傳影片,更優先鎖定計程車,十月底前發放三張同款有圖示的雙語貼紙給計程車駕駛。
明年二月起,小客車後座乘客若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成人在一般道路可處一千五百元,國道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則處三千元到六千元罰鍰。民眾搭乘計程車若拒絕繫安全帶,乘客必須受罰。十二歲以下孩童宣導期達一年,明年八月起,家長應依兒童身高、體型加裝輔助座墊。
半年宣導期內,針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的乘客會先口頭勸導,正式取締後則會多加注意,若違規則需開罰。
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十年來共發生兩百六十四件大客車重大災害緊急事故,總計造成一百七十六人死亡,超過一千八百人受傷,平均每兩天就有一人因遊覽車事故造成傷亡。
國父孫女孫穗芬在台車禍身亡,引發社會對小客車後座需繫安全帶的關注。靖娟基金會多年來呼籲後座應繫安全帶,兒童應加裝安全座椅等觀念,直到孫穗芬身亡,事情的嚴重性才浮出檯面。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不能因為傷亡的是名人,政府才認為有需要推動法規強制繫安全帶,「從預防的角度來看,無論名人或平民,一個都不能少。」
兒童校外教學、陸客來台觀光多半使用遊覽車,林月琴認為,目前僅遊覽車駕駛與前座乘客規定應繫安全帶,過去曾有遊覽車事故發生時,前座乘客因加裝保護措施而倖免於難,後座卻出現傷亡的情形出現;交通部僅強制小客車後座繫安全帶如「作半套」,既然有繫安全帶可以減少傷亡程度,就應將遊覽車納入強制範圍。
對於遊覽車是否納入強制繫安全帶範圍,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須「循序漸進」,目前歐盟中僅德國強制搭乘遊覽車需繫安全帶,台灣須待社會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