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陰暗心理的「閒話陰謀家」,差不多都會或都愛做以下幾件事情:
一是「爭寵」。這類人物,自己是沒有什麼獨立人格的,也沒有什麼自由意志。他們總是要依附於某個團體,或某個人,攀龍附鳳,以為進身之階。這就決定了他們必須「得寵」,而且必須「爭寵」。因為得寵是相對的。別人得寵,就意味著自己不得寵。即便已然得寵,也還有更多更高級的寵要得,這就非爭不可。
但是,恩寵這玩意,又不是自己想爭就能爭來的,得由上面給。這就要投其所好,阿諛奉承,見風轉舵,甚至出賣靈魂。所以這類人,大多有「兩件珍寶」,曰「好馬快刀」。馬是什麼馬?吹牛拍馬;刀是什麼刀?兩面三刀。吹牛拍馬就說假話,兩面三刀就倒閒話。
二是「告密」。告密是爭寵的題中應有之義。因為一個人是否得寵,要看他表現好不好。或者反過來說更確切:只有別人表現好不好,才能顯得自己表現好。所以,要爭寵,就得讓上面認為別人不好。這就要告密了。那麼,為什麼不能公開指責別人表現不好呢?因為公開指責要有證據,也得大家承認。這並不容易。公認表現不好的,往往不是對手;是對手的,又往往抓不住把柄。於是只好告密了。
告密,並不僅僅只是「密告」(偷偷報告),更是「告密」(報告隱密)。既然是告密,就能引起注意的,驚動聖聽;既然是密告,就神不知鬼不覺,對方既無還手機會和辯解機會,自己也可以捕風捉影,無事生非,造謠編謊,至少也能添油加醋。當然,同時也還能顯得自己忠心耿耿,鐵杆保皇,也就能爭得更多的恩寵。因此,此類小人,幾乎沒有不告密的。
三是「找事」。告密是爭寵的配套工程,找事則是告密的前期工作。告密雖然可以誣告,但總以有據為宜,哪怕捕風捉影,蛛絲馬跡。這就要沒事找事了。所以此類小人,幾乎無一不會雞蛋裡面挑骨頭。
不過找來找去,也無非兩類。一是政治問題,二是生活問題(又叫作風問題)。
前者多半著眼於言論,比如犯上、大不敬,或反動言論、自由化言論等。哪怕只是發發牢騷,或對領導不滿,有意見,也行(而且更管用);後者則多半著眼於行為,如亂搞男女關係。
用政治問題整人則「狠」,用作風問題整人則「毒」。前者能把人「打倒」,後者能把人「搞臭」。如果得而兼,則最能大快此類小人的私心。
四是「造謠」。因為並非所有的人都能找到毛病抓住把柄。特別廉正和特別世故的人就不好對付。前者一身正氣,沒有辮子可抓;後者謹言慎行,想抓也抓不住。但不抓,又不甘心,便只好造謠。
造謠也容易。因為只要是人,就總會有所動作、表現。如果附會演譯,指鹿為馬,無限上綱,便不難課以大罪名,製造新新聞。比如某同事外出辦事,便說成是去會情婦;某先生房間裡曾有年輕女子出入,便說是叫了小姐。那麼,請問有證據嗎?嘻嘻!這種事情,哪有留下證據的?信不信隨你好了!
其實,這些傢伙又何嘗一定要你信?只要有人聽就行了。而且,他們愈是表示不在乎你信不信,就愈是有人信。結果,被誣陷的人即便渾身是嘴也說不清。
何況也不一定要造謠,只要存心找碴,隨便什麼都可以往壞裡說,而且種類還挺多。笑,可以解釋為「幸災樂禍」,也可以解釋為「笑裡藏刀」,還可以解釋為「皮笑肉不笑」;哭,可以解釋為「兔死狐悲」,也可以解釋為「貓哭耗子」,還可以解釋為「劉備哭荊州」;不哭不笑也有話說,不是「冷酷無情」,便是「心懷鬼胎」,要不然就是「故作鎮靜」。你說不是這麼回事?那麼請問你哭了沒有?笑了沒有?就說嘛!
這實在是防不勝防。
在上述魍魎行徑中,閒話都充當了重要角色。罪名既多從閒話中蒐集,告密亦不妨採用閒話方式。用倒閒話的辦法來告密,萬一查無實據,也不會構成誣告,因為那原本不過是閒話。閒話都是些道聽塗說,也就是別人說的,自己不必負責。再說,這個人的閒話這麼多,至少也能證明他口碑不好。就算這些閒話都是謠言,怎麼別人沒有?
當然,一旦陰謀得逞,成了氣候,那就不再是倒閒話,就要大做文章,甚至大開殺戒了。歷史上那些奸臣們是這樣做的,「文革」中康生之流是這樣做的,現在某些成天拿著放大鏡在別人的著作文章裡找問題挑毛病,隨時準備打棍子扣帽子的人,也想這樣做。
這類小人,人數不一定很多,危害卻不小。我們還真不可「小看」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