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金管會昨天在行政院會中表示,內政部推動「以房養老」,預計明年採個案試辦,初步以都會區房屋、所有權人為老人的對象為主,貸款金額由政府出資,銀行僅負責代辦手續,可能優先由公股銀行代辦。
金管會官員表示,明年內政部將找幾個個案試辦以房養老,初期以大都會地區、老人為優先;國外是以六十二歲以上的老人即可申請,不過詳細的條件尚未出爐。
官員指出,一般以房養老分成兩種方式給付,其一是可以先給老人一筆錢;其二是每月給付一定金額給借款老人。試辦階段朝後者規畫,借款老人每月不用還本付息,利息滾存到貸款餘額,期間房屋所有權仍屬借款者。等到契約結束後,借款者可以選擇本息還款,或將房拍賣還款。
金管會表示,依照國外案例,可分為終身給付以及定期給付,終身給付是每月給付,等到老人過世或者是搬離貸款房屋,就視為契約結束,定期則是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