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云真台北報導】菲律賓政府將台灣嫌犯遣送中國大陸事件,隨著菲國以書面及行動向我方表達善意及歉意後,勞委會昨天宣布,即日起恢復菲勞申請案的審查等級,由「軟性凍結」四個月恢復為正常處理程序七至十二個工作天,等同菲勞「解凍」。
為向菲國抗議台嫌遣陸事件,勞委會配合外交部政策,自今年二月八日起對於雇主首次送件引進菲勞、招募、入國引進及遞補等四類案件,提高審核層級,凍結四個月,但續聘同一名菲勞入國工作者,不在此限。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蔡孟良指出,勞委會所核發初次招募許可函、重新招募許可函、入國引進許可函及遞補許可函內加註「不得持本函自菲律賓引進勞工」,倘若雇主日後有變更引進國籍或更換菲勞人選的需要時,雇主可在文件有效期間內自行變更無須再向勞委會提出異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