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爭議許久的「取消軍教免稅」的所得稅法修正案昨天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一○二年五月申報一○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立法院經朝野協商後,院長王金平宣布,將取消軍教免稅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改列為院會討論事項第一案,中午院會不休息,延長會議時間到所得稅法修正案完成三讀。
財政部估算,新法上路後,受到影響人數將達三十七萬一千人,包括軍人十三萬五千人、教師含幼保人員二十三萬六千人,可增加的稅收約一百一十二億元。根據行政院規畫,新法所增加的稅收,將分別用於改善教育環境,提升軍人待遇。
所謂「課多少、補多少」,軍教人員課稅後,全體教師一年繳稅額約七十二億元,這筆稅收將用來增加國中小學的行政輔導人力與導師費;國防部則要求「不減少大部分官兵納稅後薪資所得」為原則,將調整志願役勤務加給費用,減少對基層官兵影響。
立委趙麗雲認為,這項修法是課教師補教育、課軍人補國防,承諾會盯住財部專款專用,推動修正幼稚教育法推行雙導師制。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這項修法得到社會大眾理解,在最大共識和最小衝突下,加強課稅公平制度。
昨天立法院院會朝野協商後,解決兩黨對於軍教課稅的兩大歧異點,包括軍教課稅「課多少,補多少」,以及「實施日期」。最後由王金平宣布,將所得稅法第四、十七、一百二十六條修正草案,變更議程,不經表決,改列為討論事項一案,快速完成三讀立法程序。
昨天修正三讀通過後的所得稅法第四條,刪除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中小學教職員的免稅規定。第十七條刪除現行免稅的軍教人員不得列為撫養親屬。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軍教課稅自明年一月一日開始起算,一百零二年報稅時,軍教人員必須依法繳稅。
軍教免稅長期被批為「稅制不公」,總統馬英九去年初指示將取消軍教免稅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列為立院最優先法案,一定要過關,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雖然五月就完成初審,但由於配套措施等問題,一直延宕修法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