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簡易人壽保險法》修正案,明訂十五歲以下兒童保單,死亡給付無效,只能退還保費,以防止謀殺小孩詐領保險金的道德風險。
提案立委余政道指出,國人平均喪葬費用約四十萬元,兒童死亡保險卻以兩百萬元為喪葬費用上限,引發道德風險爭議,恐怕成為犯罪動機的源頭。
修法後,被保險人未滿十五歲者,除健康保險外,有關死亡給付部分要到滿十五歲才發生效力 ;未滿十五歲前死亡,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若被保險人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的能力者,除喪葬費用的給付外,死亡給付無效;喪葬費用亦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依現行狀況,喪葬費用給付上限為五十萬元。
除簡易人壽保險法,昨天立法院會也三讀通過修正《當鋪業法》,當鋪業現行收取年利率上限由百分之四十八調降為百分之三十,防止當鋪業者成為合法地下錢莊。立法院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業者只能收取一次倉棧費(保管費),實質年利率最高為百分之三十五,與部分業者最高年利率高達百分之一百零八相比,利潤將大幅降低。
立法院會也三讀通過《存款保險條例》修正案,將存保範圍擴及存款利息及外幣存款,以避免存款人因外幣存款不受保障,將其轉換為新台幣存款,導致匯率大幅波動。至於人民幣存款,未來若開放,可望比照外幣存款納保。另修法增訂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存款不在保障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