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主計處昨天宣布,明年二月起,將每月發布低、中、高三種所得層級別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以反映不同所得族群購買各類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變動情況與消費壓力。低所得者的CPI,可能成為社會福利政策的主要參考;高所得者的CPI,則可能成為是否引領物價上漲的指標。
主計處昨天召開統計委員會物價專案會議,審議通過試編低(最低百分之二十所得家庭)、中(中間百分之六十所得家庭)、高(最高百分之二十所得家庭)等三種所得別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自明年二月起,併同每月物價統計結果發布。
主計處每個月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合計調查四百多項食衣住行育樂的價格,然後按照家庭收支的比例和權重,算出一個整體的指數。其作用是衡量一般家庭購買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變動情形,具有平均化特性,是觀察總體經濟概況的重要指標,但以衣服為例,但百貨公司、大賣廠、路邊攤的價格差距很大,傳統CPI無法反映不同所得族群間的物價變動概況。
國際日益重視不同所得者的經濟社會指標,日本在一九七一年、新加坡在一九九五年已針對不同所得家庭,調查「所得層級別物價」,加上國內輿論希望政府匯編不同所得族群的消費者物價指數供各界參考,主計處因此決定明年二月起跟進。
主計處按照貧富差距的「五等分位法」,根據不同所得別家庭的家庭消費結構權數,結合自民國九十七年二月開始調查的購物地點統計資料,調整樣本權重,匯編低、中、高三種所得層級別的CPI。
主計處科長吳昭明說,用五等分位法分中高低三段和新加坡類似,日本是分五段;依照家庭所得分類,調查商品項目必須貫穿不同所得家庭。
在目前的CPI之外,主計處去年十月也開始公布「生活物價指數」,是以類別來分,最常消費的項目是甲類,往外擴及成為乙類,再加上不常消費的項目,成為丙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