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宜蘭訊】天底下竟有如此巧合的事,宜蘭縣發生一起轎車撞機車意外,撞人的與被撞的竟同名同姓,都叫「邱文信」。
大學生邱文信去年七月騎機車與小客車發生車禍,警察詢問騎士姓名,大學生說:「我叫邱文信。」站在一旁的三十八歲邱文信以為大學生叫他,驚訝問:「你怎麼知道我叫邱文信?」
大學生邱文信瞪大眼睛,一頭霧水,員警左瞧瞧、右看看,向雙方要來證件查驗,這才發現:「哇,你們兩個都叫邱文信!同名同姓,還真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事。」
承辦車禍的檢察官也很驚訝,為了避免弄混,審案時只好以「老邱」、「小邱」來辨別身分。
「老邱」、「小邱」最近和解不起訴,檢察官還特別在不起訴處分書裡面加註:「本件告訴人與被告的姓和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