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屏東縣長治鄉三月至今,至少發生五起女學生被襲胸事件,涉案的男子雖曾落網,但總是被釋放,檢方前天聲押,但法官以輕罪為由責付。
媒體報導,家長因為害怕嫌犯「趴趴走」,表示要幫忙主動巡邏,並和長治國中展開「防狼大作戰」,校方發哨子給女學生,同時宣導「結伴同行、不可落單」,各班還紛紛張貼「狼照」,要學生提高警覺。
這件事究竟是法官「大事化小」,還是家長與學校「小題大作」?
首先,「襲胸」固然不是重罪,但涉嫌男子是累犯,對民心、女學生心理影響甚大。
據媒體報導,長治國中家長拜託嫌犯父親「好好管教」,他也激動地說「如果再不改,我只好帶他一起走」,而涉嫌男子被問到為何會襲胸時,無言以對,這顯示他可能有無法克制的性衝動,需要強制治療。
法官的作法是,規定嫌犯每天早上七點、下午四點必須到派出所報到,好讓學生安心回家,顯然法官也知道「茲事體大」,那為何「大事化小」,不交付強制治療或有其他處置?
其次,嫌犯退伍後就賦閒在家,整天打電腦,偶爾幫父親挖竹筍,父親曾罵過他,但是沒多久又忍不住再犯案。
這就觸及就業問題,嫌犯是不願就業,或找不到工作,以致產生扭曲的心理?法官實應查明,在責付的同時,要求相關單位進行了解、輔導就業,也許有了工作,能減輕他的犯罪衝動。
維護治安要有整體配套措施,不能只從法律觀點看問題,否則縱「狼」歸山,會造成民眾恐懼。
張芳娟(屏東市/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