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時代》雜誌網站報導,經歷一年艱苦的政治辯論,以及看似無法避免的國會僵局,美國總統歐巴馬二十三日終於在白宮,一筆一畫在「二○一○病患保護與平價醫療法」的文本上簽名,使它正式成為法律。
他簽名時,筆換了一支又一支,總共用了二十二支筆才完成。不,還是白宮文具太爛,歐巴馬只是在遵循華盛頓一項鮮為人知的傳統。
用好幾支筆簽署重要法案的做法,至少從小羅斯福時代就已開始,現在則成了美國政府的「小怪癖」之一。
道理十分簡單,用來簽署歷史性法案的筆,本身會變成具有歷史意義的物品。總統用的筆愈多,就會有愈多的禮物,可以送給在這個立法過程中有貢獻的人物。白宮通常會在這些筆上刻字,送給新法的主要提倡者以及支持者。
一九六四年,詹森總統簽署「民權法」時,據說用了超過七十五支筆。歐巴馬二○○九年一月簽署「莉莉‧萊柏特合理工資法」時,用了七支筆。他開玩笑說:「我有練過。」
但簽個名,哪用得了那麼多支筆?甘迺迪總統想出一個辦法。如果他需要多寫幾個字母,中名就不用縮寫,而是完整拼出來,還會在名字底下加點裝飾性的結尾。
但不是每位總統都愛這一套。小布希習慣只用一支筆簽署法案,然後把好幾支沒用過的筆當紀念品送人。